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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还记得出来的目的吗(第1页)

三楼,一个眼睛乌黑,长着张包子脸的姑娘噗嗤一声笑了起来,连带着嘴里的东西也喷了出去。

“咳咳咳。”一旁忙有婢女为她递上一盏茶,替她轻拍着后背。

女子走到桌边,摆摆手,将茶杯放下,兴致勃勃地对同伴道:“十四叔,你听见没有,有个姑娘让一位公子结账。”

男子看起来不过二十多岁,嘴角挂着浅笑,好看的凤眸盯着鸟笼中那只漂亮的白毛鹦鹉,“嗯,听到了。”

他一说话,鹦鹉也跟着学了一句,“听到了。”

男子掰了些点心碎喂它,“再说一句‘王爷吉祥’。”

鹦鹉蹬着眼歪了下头,怪叫了两声,跳到了别处,男子用点心碎扔它,“笨。”

“笨!”鹦鹉又学一句。

女子见他始终在逗鸟,跑过去扯他的袖子,“十三叔,你到底有没有听到我说话。”

男子眼疾手快将袖子拿开,“手脏。”

女子哼了一声,撇嘴坐了回去,“本来还想给你说说下面的趣事的,哼,这下你想听我还不打算说了呢。”

“哦,那可太好了。”男子极其气人道。

女子气得脸颊鼓鼓的,甚为可爱。

她扭过身,恶狠狠咬了口糕点,决定再不和他说话了。

男子逗弄够了鸟,道:“该回宫了。”

“啊,不是还早么,能不能多玩会儿?”把刚刚赌气的心思扔到一边,女子可怜兮兮地道。

面对她的撒娇耍无赖,男子不为所动,“不行!”

“十三叔

~”

“再不听话,以后就别想让我带你出来了。”

女子立马噤声,临走时把糕点全部端走了。

女子是皇帝最宠爱的六公主李知音,而男子则是凶名在外的端王。

下楼时,六公主特意看了眼二楼,见人已经走了,不免失望。

而端王却正好看到了沈玉珠的背影,准确的说,是她头上那根玫瑰簪子。

那天晚上他中了毒又遭了埋伏,躲避追杀时撞见个宅子,也没细看是哪里就进了。

打算在里面躲会儿再悄无声息地离开的,却不想被人给发现了。

然后便遇到了个胆大妄为的丫头,看到他不管不顾就是一脚。

这件事太丢人,离开后他谁也没说,只让属下去查这簪子的来历。

可惜,卖簪子的铺子早已经关门了,从那家店的位置来看,光顾的人应该不是什么达官显贵。

这一点,端王有些怀疑。

他记得那户宅院很大,绝不是一般人能住的。

几经周折,手下的人找到了做簪子的匠人,从他口中得知,这簪子本是一对的。

那就好办了。

找出达官显贵中有另一根簪子的人不就行了。

端王把鸟笼扔给护卫,立马追了出去。

沈玉珠自从顾青峰走后就没消停过。

沈玉锦今日的举动简直把侯府的脸都丢尽了,作为一府的姐妹,她真恨不得把她给掐死算了。

“你脸皮怎么那么厚,给个饭钱怎么了,至于把人特意叫住么,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,我居然和你

这种人住在一个屋檐下。

哼,到底是商户女教出来的,没一点规矩,就你这性子,将来即便嫁过去迟早也是被休的份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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